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依据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有行政处罚事项65 项 :序号: 4行政权力编码:762302435-B-001001行政权力名称:对堆放、吊挂影响市容市貌物品的处罚。行政权力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清除;拒不改正或者清除的,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章搭建、堆放、吊挂影响市容市貌物品的。处罚种类:罚款自由裁量标准:首次轻微违规,不罚款;违法情节较轻,罚款50 元;违法情节较重,罚款50 元以上100 元以下;违法情节严重,罚款100 元 以上200 元以下。序号: 5行政权力编码:762302435-B-001002行政权力名称:对乱涂写、刻画和擅自张贴宣传品行为的处罚。行政权力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三项: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清除;拒不改正或者清除的,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