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对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工作的整体工作部署和统筹安排,望各高校遵照实施本方案。一、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工作的组织保障(一)成立建档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校级领导为组长,学校学工、教务、团委、财务、保卫、信息中心和二级学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建档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建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常设在学工部(处)。(二)成立建档工作小组成立以学工部(处)领导、二级学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 人及各年(班)级辅导员组成的建档工作小组。在建档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领导下, 在平台校级管理员授权范围内,负责各自权限范围内具体流程的操作。(三)职责分工1、学工部(处):( 1)、负责确定学生诚信档案管理层级的权限并分配给各个角色。( 2)、指定专员负责与 “诚信档案社会一体化公共平台” (以下统一简称“诚信档案公共平台” )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沟通、协调具体建档工作。( 3)、负责全校开展建立学生诚信档案业务知识培训的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