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施 工 用 电6.1 总则6.1.1 施工用电的布设应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 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6.1.2 施工用电设施应有设计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施工,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6.1.3 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系统图、布置 图等竣工资料。 施工用电应明确管理机构并由专业班组负责运行及维护。严禁非电工拆、装施工用电设施。6.1.4 参加施工用电设施运行及维护的人员应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6.2 施工用电设施6.2.1 35KV及以下施工用变压器的户外布置:1 变压器采用柱上安装时,其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得小于2.5m;变压器安装应平稳牢固,腰栏距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0.2m。2. 变压器在地面安装时,应装设在不低于0.5m 的高台上, 并设置高度不低于1.7m 的栅栏。带电部分到栅栏的安全净距,10KV以下的应不小于1m,35KV的应不小于 1.2m。在栅栏的明显部位就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3. 变压器中性点及外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