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 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与合作管理办法第一章 目的及围第一条 规公司对外投资及合作行为,规避投资及合作风险,根据外部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 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 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 (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资在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准备长期持有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2、公司与其他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3、参股其他独立法人实体;4、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第四条对外合作是指公司与其他企业通过协议或联合式共同开发产品或市场,以获取整体优势共享利益的经营活动,包括战略合作、供需合作、产研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