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佛山市交通运输工程关键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管 理,强化工程风险预控,加大安全防范力度,降低工程实施风险, 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避免或减少安全质量事故,结合本 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交通运输工程包含公路、水运、城市道路、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 计划的本市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交通运输工程适 用本办法。第三条交通运输工程关键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是指影响交通运输工程安全质量的关键环节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技术、环 境、人员、设备等相关条件是否满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要求进 行自控自检,监理单位应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第三方监测等 单位对相关条件进行验收,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本办法所指的关键环节如下:暗挖工程竖井开挖施工;暗挖工程马头门开挖施工;暗挖工程扩大段开挖施工;暗挖工程(首次)初支扣拱开挖施工;暗挖工程穿越特级、一级风险源施工;暗挖工程大断面(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