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责任成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成本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成本支出,落实各级员工降耗提效责任,提升项目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不断提高,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项目责任成本 (以下简称责任成本) 是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成本费用的可控程度,由公司核定额度即责任成本(预算),由项目经理部 负责归集、控制并承担责任的成本和费用。责任成本由直接费、现场经费和 税金组成。项目经理部应在责任成本范围内,按期、优质、安全地完成项目实施,努力实现责任成本节余。第三条 责任成本管理是以项目可控成本费用为对象,以责任成本为控制标准,以责任承包和绩效挂钩为制度核心,以项目管理策划、施工方 案优化、工期质量安全管理、成本费用过程控制、成本核算分析、绩效考 核和奖罚兑现等综合管理措施为手段,使项目成本严格控制在责任成本范围以内,最终实现企业增效、员工增收的目的。第四条 责任成本基本计算公式为:责任成本(预算)直接费+现场经费 +税金上交收益项目收入责任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