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工程咨询服务中心承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根据贵州省化工研究院工程咨询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工程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对本院工程技术服务业务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整合, 建立本中心的质量内控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在本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院环境影响评价过程控制体系文件基础上、依照中心实际情况制订,在院质量管理体系、院环境影响评价过程控制体系下运行。1. 组织形式和人员要求1.1 中心主任、副主任由院党委根据组织程序任命。1.2 中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需要设置市场部、评价部等部门, 考虑到我院长期以来均是以各工程咨询部门为主体开展业务的现状, 市场部人员原则上以原有咨询部门(组)推荐组成,评价部人员依据 原有咨询部门(组)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人员情况组成。1.3 中心与院部签订目标责任书,根据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行目标分解。1.4 中心负责环境影响评价的人员组成,并确保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质量控制要求。1.5 中心根据各部门人员业绩对人员进行能力评价,对环境影响 评价工作中不能保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