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完整性和保密性,准确地反映公司各项工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档案管理1、主要内容1.1 档案是公司在施工生产及各项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 包括保密制度、行政、 经营、 生产技术管理档案、会计档案、基本建设、产品、设备档案和人事档案等,其构成以项目、设备和会计、经营档案为主体。1.2 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1.3 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2、文件的收集与归档2.1 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部门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管理,并于每年12 月 31 日之前向公司办公室办理移交。2.2 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2.3 行政部在接收移交的档案后,应对移交档案进行检查、汇总、并编制档案总目录。2.4 行政部对档案应区分全宗、区分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