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总说明一、贵 州省 仿古 建筑工 程计 价定 额 (GZA4-31-2016) (以 下简称 “本定 额 ”)是在 仿古 建筑 工程 工 程量 清单 计价 规范 (GB50855-2013) 的基 础上 ,参 考 贵州 省园林 绿化 及仿 古建 筑 工程 计价 定额下册(2004 版),并 结合我 省设 计、施 工、招标投 标实 际情 况编 制 。二、 本定 额适 用于 贵州省 行政 区域 内仿 古建筑 的新 建、 扩建 、 遗址 复建 工程 , 不适 用于 维修 、改 建 和临 时性 工程 。三、 本定 额按 照增 值税原 理编 制, 适用 于一般 计税 方法 ,各 项费用 均不 含可 抵扣增 值税 进项 税额 。四、本 定额 与建 筑工 程定 额的 区别 界限,凡符 合下 列条 件之 一者,执 行本 定额 :(一 )独 立建 造的 单位工 程,其建 筑形 式 是纯 古或 仿古 者:如 亭、台 、楼 、阁、榭、 舫、 廊、 殿、 堂 、斋 、塔 、寺 、庙 等。(二 )一 般现 代建 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