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车运输路料装载加固管理办法(暂行)第 1 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轨道车牵引起重轨道平车、收轨平车、路用平车运输路料管理。第 2 条 轨道车运输路料装载加固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严格按照装载加固定型方案装车,保证路料、轨道车的完整 和行车安全,迅速、合理、经济地运输路料。第 3 条 轨道车的装载加固管理工作由段安全科、技术科(设备)等协同负责。负责轨道车运输路料装载加固管理办法的细化;负责建立健全装、卸岗位责任制;负责制定考核办法;负责检查监督装载加固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第4 条轨道车运用单位应成立专门的轨道车装卸队伍,负责按照装载加固定型方案装车、按有关规定卸车、押运工作。第 5 条 轨道车工班长或司机负责检查监督装卸工作, 不参与装卸作业。对不按装载加固定型方案装车、不执行卸 车有关规定等行为予以制止,整改后方准动车。运行中,补 机司机会同押运人员对货物装载状态负责监控,发现路料装 载危及行车安全时,立即通知司机停车整备。第 6 条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轨道车装、卸工作,提高轨道车装、 卸工作质量。 建立健全装、 卸岗位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