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要求一、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本科课程要求(一)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且在本校连续开设了3 年以上。(二)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且近 3 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2 轮。课程负责人只能是1 名, 已经是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的不能再申报同类课程。(三)课程内容应充分体现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的要求(附件3)。(四)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 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 等材料,以及至少3 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 45 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 ,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加强课程网站的辅助教学。二、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 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 号)精神,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高职课程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申报课程应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要求,体现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详见评审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