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3 基本规定3.0.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并不得随意压缩住宅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在组织实施中应采 取相关管理措施,保证本标准的执行。条文说明: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具体管理措施: 1 在工程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任务书。2. 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3. 定期如召开工程例会, 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控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4. 应将质量通病控制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并明确奖罚措施。 3.0.2 设计单位在住宅工程设计中, 应采取控制质量通病的相应设计措施,并将通病控制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交底。3.0.3 施工单位应认真编写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条文说明:施工单位要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 ,并要报监理单位审查和建设单位批准。在具体实施中,要做好以下工作:1. 原材料、构配件和工序质量的报验工作。2. 在采用新材料时, 除应有产品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