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会议精神,持续深化我县“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6月30日前,全县范围内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的证明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二、工作任务(一)全面梳理目录清单。各部门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在此前全县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基础之上,全面梳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办理条件,摸清办理事项证明材料底数。对州级部门确定的告知承诺事项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中央层面设定,2019年版)中改革方式为实行告知承诺的试点事项,应当全部明确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