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件鉴定管理办法1 目的为保障我公司技术管理工作依法有序地运作,验证设计图纸、工艺文件、工艺装备及生产设备,提高产品质量,有效地避免和制止技术问题的发生,确保外购、外协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对首件的鉴定。3 职责3.1 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指定专人组织对关键重要零部件进行首件鉴定。3.2 质量保证部负责组织对一般产品进行首件鉴定。3.3 物资部、市场部相关业务员负责联络供方并参与首件鉴定。3.4 生产部负责协调在公司内部的首件鉴定。3.5 生产车间参与在公司内部的首件鉴定。4 工作程序4.1 首件鉴定对相关技术文件中明确要求进行首件鉴定的产品、更换设 备或设备大修后加工的首件产品、更换操作人员加工的首件产 品,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首件鉴定,未经首件鉴定合格的产品, 不准批量进货或生产。4.2 首件鉴定依据技术中心技术人员在编制技术协议、外购产品技术要求、产品验收技术要求及工艺卡片等相关文件时,需明确是否进行首件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