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方案1运行维护总体内容为保证国家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的数据连续准确可靠,运维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要求,全面负责水站(站房、采水、所有仪器设备 等)的日常运行维护。(1) 运行维护期间运维单位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依照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本着为招标人负责的精神,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水站的运行结果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招标人要求的考核指标要求;使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发挥其效能和作用。(2) 运行维护及管理期间,站房值守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以及水站运行产生的水电、通讯、采暖费用、试剂耗材费用、仪器设备维修费、设施设备的年检保养和水站安全保障所发生的费用, 均由运维单位负责。 如遇水电、 通讯条件无法满足运维需要, 站房采水等基础设施出现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时, 运维单位提前和当地监测站协调解决并报告招标人。(3) 运维单位承诺每年适时对水站站房进行一次修缮,并做好避雷系统的年检工作。(4) 运维单位积极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技术培训以及运维质量的相互监督检查,接受招标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