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 有限公司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尽职调查清单致:【】(以下简称“贵司”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托担任贵司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律师需要对贵司进行尽职调查。向贵司查证所有与本次申请登记有关的重要情况是本所律师进行有效工作的基础,故请贵司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本问卷清单及其所附表格填写回复相关内容并收集、提供相关文件资料。贵司对本问卷清单所涉问题的答复和提供的文件资料应确保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提供的证照、批文、合同等文 件资料可以是复印件,但应在复印件上加盖贵司印章,并提供原件供本所律师核对。随着尽职调查工作的开展,本所律师将根据工作进展程度和情况向贵司出具补充备忘录, 提交需要贵司进一步补充提供的文件清单、反馈相关情况,并就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同贵司和其他有关机构共同协商解决。请贵司予以支持,谢谢!特别提示:1、请贵司指定专人负责就本调查问卷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