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 一)一、外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是否纳入登记备案围?答复:境注册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境外注册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暂不纳入登记围。二、自然人是否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答复: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三、实缴资本未到位的机构能否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答复: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具备适当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四、私募基金是否可以承诺保底保收益?答复:私募基金不得违规承诺保底保收益。基金业协会正在制定私募基金相关业务规。五、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是否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如不登记有何后果?答复: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机 构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否则,不得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 务活动。基金业协会与中国证监会已建立私募基金登记备案 信息共享和定期报告机制。已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当 在 4 月 30 日以前履行申请登记手续。对于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