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天津市装配整体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本细则适用于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钢结构和混合结构的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单体建筑(混合结构按照津建科2015543 号文件中钢结构的有关规定执行)。一、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1、预制装配率(K)以单体建筑的标准层为计算单位,装配整体式建筑标准层预制装配部位应一致,不一致的楼层视为另一 标准层。预制装配率的计算不含国家及本市相关标准明确规定的 结构底部加强区和屋顶层。2、预制装配率 ( K)由预制率 ( K1)和装配率 ( K2)组合而成, 即: K K1+ K 2其中:预制率K1 标准层预制混凝土构件体积占标准层混凝土构件总体积的百分比。单体建筑存在多个标准层时,应先分别计算每个标准层混凝土构件预制率(q),再按各标准层层数加权平均计算预制率(K1)。每个标准层混凝土构件预制率(q)计算详见表 1-1 ;预制率( K1)计算详见表1-2 。装配率 K2 采用装配式工艺的非结构受力构件、建筑部品、一体化施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