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制度校长职责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行政负责人,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 主持全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依法对学校实施科学管理。 校长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批示、规定。2、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和学年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3、依法治校,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制定并实施各项学校管理制度,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秩序地开展。4、领导学校教育教学、思想政治和体育卫生等工作,以德治校,科研兴校, 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合理安排各项工作,促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5、领导后勤工作,切实做到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督促总务后勤人员管好校产及各种财物,加强校舍、设施装备的建设。6、注重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和开展好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等项工作,逐步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文化和业务素质。7、指导和帮助学校班、队的工作,关心和支持教育工会小组和其它群众组织 开展活动, 注意发挥这些组织的作用。 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 并依法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