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新员工试用期管理规范一、目的: 规范新员工试用期管理,为新员工指导与考核提供依据;引导新员工尽快融入公司企业文化,促使员工的发展同公司的目标有效结合。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处于试用期的新员工及其指导人。三、名词解释(1) 试用期: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表现,时间一般为一至三个月。(2) 转正: 指新员工试用期满, 达到岗位要求, 并按时向综合管理部提交转正材料后,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四、指导人指导与考核( 1)指导人确定原则:指导人应是部门经理、或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品行兼优的骨干员工。( 2)指导内容 引导新员工熟悉工作环境、部门业务流程以及相关业务接口人。 根据部门工作目标, 与新员工共同制定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新员工的日常工作和阶段目标。 在日常工作中,定期同新员工进行正式面谈(建议每月至少一次),根据新员工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和表现,及时总结成绩与不足,并给予适时的鼓励或指导。 试用期满, 对新员工进行考核, 同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新员工,以便其提高和改进。( 3)指导人考核:指导结束后,指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