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记录培训题目:不合格药品管理培训时间:授 课 人 : 参训人员:引用教材: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培训主要内容: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确认为不合格品或按不合格品处理:( 1)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四十九条规定的假药、劣药。( 2)质量证明文件不合格的药品。( 3)包装、标签、说明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包括药品的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和包装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药品。( 4)包装破损、被污染,影响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5)批号、有效期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6)来源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7)验收员在进货验收时发现的外观质量及包装质量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 8)药品所含成分或成分含量与国家药品标准不符的。( 9)应标明有效期却未标明有效期的、超过有效期的、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10)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药品。( 11)被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包装容器污染的药品。( 12)过期、失效、霉烂变质及其它质量问题的药品。( 13)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的药品。( 14)企业质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