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第1篇: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关于继续开展企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各有关企业:为有效预防企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强化企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处置能力,预防与减轻突发污染事故对环境的影响和对人民群众的危害,加强我县环境安全管理,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版)的通知(浙环发200673号)和转发省环保局浙江省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版)的通知(台环保2006150号)等文件要求,今年开展企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事故)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事故)。近年来,环境污染事故呈多发态势,环境安全形势非常严峻。为预防企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提高企业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能力,必须加快组织编制(或修订)企业突发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