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4 年度引进国际先进林业科学技术项目申报指南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 2013 年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加大力度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林业技术,依据引进国际先进林业科学技术计划“十二五”总体规划思路和林业科学和技术“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4 年度引进国际先进林业科学技术项目重点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一批国际先进、林业生产中急需的关键技术,不断提高林业的生态服务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国际合作研究能力,缩小与林业发达国家的差距,为构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六大体系,推动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一、支持引进方向和重点A、林业应用技术(一)林木(花卉)遗传资源及培育技术(A)1遗传资源及育
2、种技术(A01)重点支持用材林、生态林、能源林、特种原料林等林木遗传资源及育种技术;竹(藤)遗传资源及育种技术;特色花卉遗传资源及定向育种技术;特色经济林优良新品种及育种技术。2规模化繁育技术(A02)重点支持良种种苗标准化、规模化、智能化生产技术;大规格容器苗工厂化生产技术;珍贵树种、功能树种快速规模化组培技术;种子园亲本选择与早期测定技术。23. 定向培育技术(A03)重点支持大径材速生丰产培育技术;经济林绿色高效生产技术;能源林持续丰产经营技术;特种原料林高效生产技术。(二)林业资源高效加工利用技术(B)4. 木(竹)材加工利用技术(B01)重点支持木(竹)材干燥节能技术;新型功能性材料
3、制造技术;木(竹)结构先进加工制造技术;木(竹)制品新型饰面加工制造技术。5. 林产品化学加工利用技术(B02)重点支持精细林化产品深加工技术;林化产品清洁生产技术;森林资源化学深加工的连续化、绿色化、高效反应等关键技术;国际林化产品标准技术。6. 林下经济资源利用技术(B03)重点支持林下经济资源规模化人工繁育、绿色加工利用技术;林源活性成份提取、分离和纯化技术;药用昆虫活性物质提取、分离和纯化技术;经济林果产品精深加工、质量安全控制及快速检测技术。7. 林业实用小型装备技术(B04)重点支持工厂化育苗、采种制种、森林营造与抚育采伐、森林灾害防控、果实采摘与贮运、木(竹)材高效加工等先进实用
4、小型装备制造关键技术。(三)生态建设技术(C)38. 森林生态系统建设技术(C01)重点支持森林生态系统监测评价与保护技术;生态脆弱区植被恢复技术;美丽城乡林业规划与构建技术。9. 荒漠生态系统建设技术(C02)重点支持荒漠化、石漠化、废弃与退化土地等荒漠生态系统监测、诊断与综合治理技术;荒漠生态系统功能评估技术。10. 湿地生态系统建设技术(C03)重点支持湿地生态系统监测、评价与保护技术;受损湿地生态修复技术;湿地景观格局时空结构演化及其对气候变化的响应;湿地生态系统功能与服务价值评估技术。11. 生物多样性保育技术(C04)重点支持退化生境恢复与生物多样性保育技术;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价技术
5、;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管理技术;野生动植物基因资源收集和保存技术。12. 林业碳汇与应对气候变化技术(C05)重点支持林业减排与计量监测技术;碳汇林业建设与管理技术;森林对气候变化的响应与应对技术。(四)森林经营与保护技术(D)13. 森林可持续经营技术(D01)重点支持森林多功能经营与评价技术;森林经营规划技术;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技术;森林资源综合监测技术;城市森林经营技术。414. 森林火灾防控技术(D02)重点支持森林火灾监测预报与高效扑救技术;森林可燃物管理技术;灾害损失评估技术。15.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D03)重点支持林业有害生物早期诊断、监测及预警技术;检疫性有害生物防控
6、技术;野生动物疫源(病)预警、监测、防控与评估技术;环境友好型药剂制备及应用技术。B、林业高新技术16. 林木(花卉)分子育种技术(E01)重点支持林木(花卉)分子设计育种技术;林木(花卉)安全高效遗传转化与转基因植株安全评价技术;林木基因组、功能基因组和蛋白质组等技术平台建立与利用技术。17. 生物质材料技术(E02)重点支持生物质新材料低成本规模化生产技术;生物基高分子材料功能化分子设计技术;碳纤维制造与应用技术;生物质定向制造化学品技术。18. 生物质能源技术(E03)重点支持林业生物质资源高效炼制技术;生物燃气定向制备与净化关键技术;生物质液体燃料制备关键技术。19. 林业信息化技术(
7、E04)重点支持高时效森林资源信息快速提取技术;高精度森林类型识别技术;林分和森林景观数字化与可视化模拟技术;木质材料信5息化与数控化加工制造技术;云计算和林业物联网关键技术;森林防火通信与信息指挥系统关键技术。二、项目申报要求(一)项目申报单位1、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各级行政机关或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得作为承担单位和协作单位;不接受个人申报。2、申报单位及协作单位应有前期工作基础和保证技术顺利引进的渠道,具备国内的试验、应用基地,具有较强的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确保引进后的自主开发创新。3、鼓励产学研结合,优先支持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生态站、工
8、程(技术)中心、产业联盟等平台依托单位;涉及产业性技术的引进与创新,消化吸收原则上应在相关企业进行。(二)项目申报人1、项目申报人须为在职科研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5 周岁(截至 2014 年 1 月 1 日)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熟悉、掌握相关领域的国内外情况。2、申报人每年投入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50%,其他参加人员每年投入项目的工作时间应不少于 30%。3、申报人在保证符合要求的年工作时间的前提下,主持不得超过 2 项或参加不得超过 3 项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包括 948 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973 计划、863 计划、行业专项等) 。64、 以 下 人 员 不
9、 能 以 主 持 人 身 份 参 与 项 目 申 报 :( 1) 948 在 研 项 目 ( 不 含 2013 年 到 期 并 按 期 验 收 的 ) 负 责 人 ;( 2) 已 承 担 项 目 2013 年 到 期 但 申 请 延 期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 已 承 担项 目 2013 年 前 到 期 但 申 请 延 期 到 2013 年 验 收 项 目 负 责 人 ;( 3) 近 三 年 内 有 未 通 过 验 收 、 项 目 中 期 评 估 成 绩 为 小 组 最 后 一 名被 取 消 申 报 资 格 、 强 制 中 止 和 撤 销 项 目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 不 良 信 用
10、 记 录者 或 其 他 不 能 保 证 履 行 规 定 义 务 者 ;( 4) 已 作 为 项 目 负 责 人 申 报 了 2014 年 林 业 公 益 性 行 业 科 研 专 项的 人 员 ;( 5) 中 央 和 地 方 各 级 政 府 公 务 员 ;( 6) 项 目 负 责 人 非 申 报 单 位 在 职 人 员 。(二)项目申报书1、项目申报要符合指南确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突出有限目标,注重引进技术的系统化和集成化,强化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转化为自主的知识产权。2、项目名称、引进内容和考核指标等要具体明确,针对性强,避免大而空,项目名称字数不超过 20 个字。3、严格按照通知明确
11、的时间节点要求,将项目申报书一式 7 份并附电子版,随同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出具的申报公函一并报送。申报书要求双面印刷、A3 纸骑缝对折装订,封面可用正文印刷使用的复印纸,勿用塑料封皮等加厚材料,厉行节约,不得过度包装。4、项目执行期限为 35 年,项目预算应根据管理办法和研究任7务规定的预算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地概算经费需求额度,不得虚报、超报,单个项目的专项经费申报额度原则上不超过 70 万元。项目专项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鼓励项目拟实施区域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申报单位及参与申报单位进行资金配套,鼓励受益企业等社会资金多渠道投入项目的实施。(三)限项申报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各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均
12、限项推荐申报,每位申报人限报 1 项。凡是超报单位,所有申报项目一律不予受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 ,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限报 2项;中国林科院限报 25 项,国际竹藤中心限报 4 项,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限报 2 项;北京、东北、南京林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各限报 10 项,西南林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各限报 5 项;浙江、福建农林大学,河北、安徽、华南、山东、沈阳、内蒙古、河南农业大学,北华大学各限报 1 项,并由所在区域林业厅(局)归口申报。三、联系方式联系单位: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地址:北京市和平里东街 18 号 邮编:10
13、0714联系人:科技司计划处 李耀明 联系电话:010-84238700 传 真:010-842392218电子信箱:9引进国际先进林业科学技术计划项 目 申 报 书引进项目名称 引 进 国 别 项目申请单位 项目归口单位 申 请 日 期 国家林业局 948 项目管理办公室制二一三年四月项目类别 申请序号10填 写 说 明(一)项目类别的填写要求:根据申报指南填写,如申报的项目属于“遗传资源及育种技术(A01) ”,项目类别请填写 A01。(二)申报书一律按规定格式双面印刷、A3 纸骑缝对折装订,共报 8 份,并附电子版。(三)各项填写内容要真实、预期经济效益分析要确切,项目申报单位名称必须与公章一致。(四)项目归口管理单位指地方林业(农林)厅(局) ,部直属院、校、公司(厅局级) 。(五)项目执行年限 35 年。(六)第十四、十五栏申报单位不填写。(七)封面中申请序号一栏由 948 办公室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