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汛期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汛期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为确保全面进入战时状态,落实落细各项防汛措施,确保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7月19日全市防汛紧急会议安排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防汛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 24 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风险信息报告制度,完善专门应急救援预案,全面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督促企业加大汛期巡检频次,特别是加大排水、防水、通风、防雷、防静电、防潮等设施的检查力度,发现隐患立即治理,不能立即治理的隐患,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严格落实管控责任人,确保万无一失。 二、各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夏季汛期生产安全 1.企业要定期检查疏通厂区及装置区的下水系统、雨水排放系统、泄洪排涝设施、涵洞、排水口、防滑坡、防坍塌设施等,对不通畅的要及时清理、确保通畅,并配齐、盖好地沟盖板,护栏要完好坚固;因防汛需要开启的排水井口、积水低洼处应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