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政府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一、为了进一步聚集力量,优化涉农资金安排,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XX及省市县关于做好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X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在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指导,总体负责,下设整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合办),办公室设在财政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三、整合资金安排的项目建设及资金管理遵循“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权责匹配原则。 四、整合资金安排的项目实施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预算审核制、竣工结算审计制、工程监理制、公示公告制、政府采购等法规制度。县级项目主管部门要对项目档案资料统一管理,建立台帐。 五、整合资金要遵循提高效益、公开透明、依法监督的管理原则,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