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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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茂名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茂名市统计局茂名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茂府2013 37 号),我市开展了第三次全国 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普查时期资料为 2013 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我市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了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小微企业和高技术产业(制造业)的发展状况。根据全国经济

2、普查条例的规定和省经济普查办公室的要求,经茂名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统计局和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现分三个公报,将茂名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一、单位基本情况2013 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 29092 个,比 2008 年末(2008 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 13652 个,增长 88.4%;产业活动单位 33329 个,增加 1- 2 -3027 个,增长 64.2%;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114794 个,增加 1405 个,增长 1.2%(详见表 1-1)。表 1-1 单位数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数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2

3、9092 100企业法人 17680 60.8机关、事业法人 4662 16.0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6750 23.2二、产业活动单位 33329 100第二产业 5687 17.1第三产业 27642 82.9三、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114794 100第二产业 8652 7.5第三产业 106142 92.52013 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 8030 个,占 27.6%;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391 个,占 15.1%;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3993 个,占 13.7%。在有证 照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59879

4、个,占 52.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0645 个,占 26.7%;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7876 个,占 6.9%(详见表 1-2)。表 1-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法人单位(个)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个)- 3 -合 计 29092 114794采矿业 341 140制造业 3986 766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46 35建筑业 441 817批发和零售业 8030 5987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08 30645住宿和餐饮业 373 449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34 78金融业 55 0房地产业 731 131租赁和商务服务

5、业 3993 518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11 416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19 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52 7876教育 2969 201卫生和社会工作 908 1620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04 27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391 0注:表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 64 个;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17 个。- 4 -2013 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17680 个,比 2008 年末增加 8503 个,增长 92.7%。其中,内资

6、企业占 98.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 0.8%,外商投资企业占 0.3%。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 2.3%,私营企业占36.1%(详见表 1-3)。表 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企业法人单位(个)合 计 17680内资企业 17486国有企业 399集体企业 669股份合作企业 223联营企业 162有限责任公司 5180股份有限公司 436私营企业 6379其他企业 403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40外商投资企业 54二、从业人员2013 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950241 人,比 2008 年末增加 314138 人,增长 4

7、9.4%。有证照个体经- 5 -营户从业人员 444308 人,比 2008 年末增加 93294 人,增长 26.6%。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 218393 人,占 23.0%;批发和零售业 134918 人,占 14.2%;建筑业 126868 人,占 13.4%。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 228294 人,占 51.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3053 人,占 14.2%;制造业 62576 人,占 14.1%(详见表 1-4)。表 1-4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有证照个体经

8、营户从业人员(人)合 计 950241 444308采矿业 14543 1529制造业 218393 6257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9797 291建筑业 126868 9877批发和零售业 134918 22829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7025 63053住宿和餐饮业 13676 3072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255 382金融业 4068 0房地产业 19603 442- 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0236 2347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289 182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978 40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8581 34379教育

9、100138 1669卫生和社会工作 30516 5257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743 1626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01614 0注: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3894 人;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80 人。三、企业资产总计2013 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资产总计 4964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法人资产总计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的30.8%,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 69.2%。四、小微企业2013 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

10、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 16910 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 95.6%。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 4865,占 28.8%;批发业 4710 个,占 27.9%;零售业 3084 个,占 18.2%。小微企业从业人员 418387 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65.3%。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 190691 人,占全部企- 7 -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29.8%;批发业 75220 人,11.7%;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40223 人,占 6.3%;。五、主要经济结构变化情况2013 年末,在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 60.8%,比 2008 年末提高了 1.4

11、 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 16.0%,下降了 6.2 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 23.2%,提高了 4.8 百分点。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 67.4%,下降了 0.8 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 19.6%,下降了 7.5 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 13.0%,提高了 8.3 个百分点。在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占 18.6%,比 2008 年末下降了 9.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 81.4%,提高了 9.6 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 39.9%,比 2008 年末下降了 7.9 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 6

12、0.1%,提高了 7.9 个百分点。在法人单位中,茂南区占 21.2%,比 2008 年末下降了 2.6 个百分点;茂港区占 8.4%,下降了 1.5 个百分点;信宜市占 15.4%,下降了 1.2 个百分点;高州市占 20.1%,提高了 5.2 个百分点;化州市占 16.9%,下降了 3.5 个百分点;电白县占 18.0%,提高了 3.6个百分点。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茂南区占 21.5%,比 2008 年末下降了 5.4 个百分点;茂港区占 9.0%,提高了 3.8 个百分点;信宜市占 14.1%,下降了 4.4 个百分点;高州市占 20.8%,提高了 3 个- 8 -百分点;化州市占 19

13、.3%,提高了 0.5 个百分点;电白县占 15.2%,提高了 2.5 个百分点(详见表 1-6)。 表 1-6 各县(市、区)的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数量(个) 比重( %) 数量(人) 比重(%)合 计 29092 100 950241 100茂南区 6160 21.2 240550 21.5茂港区 2455 8.4 85552 9.0信宜市 4489 15.4 134052 14.1高州市 5846 20.1 197634 20.8化州市 4924 16.9 183731 19.3电白县 5218 18.0 144722 15.2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第二产业占 7.5%

14、,比 2008 年末下降了 1.5 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 92.5%,提高了 1.5 个百分点。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第二产业占 16.7%,比 2008 年末下降了 8.0 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 83.3%,提高了 8.0 个百分点。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茂南区占 22.5%,比 2008 年末提高了 3.6 个百分点;茂港区占 7.3%,提高了 1.8 个百分点;信宜市占17.7%,下降了 0.4 个百分点;高州市占 21.8%,下降了 1.7 个百分点;化州市占 17.1%,下降了 1.5 个百分点;电白县占 13.6%,下降了 1.8 个百分点。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茂南区

15、占 12.2%,比 2008 年末下降了 2.7 个百分点;茂港区占 6.0%,下降了 0.2个百分点;信宜市占 17.2%,下降了 0.6 个百分点;高州市占 27.6%,提高了 3.9 个百分点;化州市占 25.8%,提高了个 5.2 百分点;电白县占 11.2%,下降了 5.7 个百分点(详见表 1-7)。- 9 -表 1-7 各县(市、区)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和从业人员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人) 比重( %)合 计 114794 100 444308 100茂南区 25893 22.5 54328 12.2茂港区 8346 7.3 26669 6.0信宜市

16、20351 17.7 76289 17.2高州市 24984 21.8 122690 27.6化州市 19646 17.1 114684 25.8电白县 15574 13.6 49648 11.2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建筑 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 产业 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 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 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

17、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 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2单位的划分: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 10 -(3)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

18、团体法人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他法人。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3)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组织。即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3小微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确定。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 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 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4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 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是按照经济活动进行划分,是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集合,是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基础上,对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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