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宁明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拆迁补偿标准为了进一步规范宁明县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 资源 厅关于印发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5 89 号)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崇政发2016 18 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宁明县经济社会发展现实状况,现就征收集体土地和拆迁的补偿标准进行调整,具体标准如下:一、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费用;征地统
2、一年产值标准适用于宁明县行政区域范围内集体农用地(基本农田和自然保护区除外)的征收补偿,涉及征收基本农田的,按照不低于一般农用地征收补偿标准的 1.1 倍进行补偿;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按照不低于一般农用地征收补偿标准的 0.4 倍进行补偿;征收集体未利用地的按照不低于一般农用地征收标准的 0.1 至 0.4 倍进行补偿;依法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参照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进行补偿。序号 区域 分区域统一年产值 标准(元/亩) 分区域补偿倍数 分区域补偿标 准(元/亩) 2 1 城中镇 1694 19 321862 海渊镇 1724 18 310323 明江镇 1724 18 310324
3、 亭亮镇 1659 18 298625 那堪镇 1659 18 298626 北江乡 1659 18 298627 寨安乡 1659 18 298628 东安乡 1659 18 298629 板棍乡 1659 18 2986210 桐棉镇 1659 18 2986211 爱店镇 1659 18 2986212 峙浪乡 1659 18 2986213 那楠乡 1659 18 29862二、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名称 类别计费 单位补偿 标准 备注楼房钢筋砼结构,砖混结构,有钢筋混凝土地梁、圈梁、用瓷砖、马赛克或其它高档建筑材料饰面、门窗、水电配套齐全元/ 1200(1)屋内配套设施不另计。 (2
4、)屋内有豪华装修的可根据情况另计。 (3)无瓷砖、马赛克或其他高档建筑材料、无腻子粉装修的,减 3 去 300 元/。名称 类别计费 单位补偿 标准 备注楼房砖混结构,无地梁和圈梁、门窗、水电配套齐全元 / 1000平房砖混结构,有瓷砖或马赛克饰面,其余水泥抹面,平房元 / 700(1)屋内配套设施不另计。 (2)屋内有豪华装修的可根据情况另计。 (3)无瓷砖、马赛克或其他高档建筑材料、无腻子粉装修的,减去300 元/。一级 单板跨度 3.5-10m 元 / 250 二级保温层厚度 5.5-7cm,跨度10m 以上元 / 300 钢结构房三级保温材料厚度 7cm 以上,跨度 10m 以上 元
5、/ 350 简易房混合结构、双面坡瓦顶或石棉瓦顶元 / 350 电器用房 机井房元 / 580畜禽舍 砖混或砖木结构 元 / 270 厕所 封闭较好 元 / 250 4 封闭较差或露天简易厕所 元 / 110 厚度 6 公分以内的(含 6 公分) 元 / 30 硬化地面厚度 6 公分以上的(包括道路) 元 / 70 砖墙,墙高在 2.5 米以上 元 /m 300 砖墙,墙高在 2.0-2.5 米 元 /m 260 砖墙,墙高在 1.5-2.0 米 元 /m 200 砖墙,墙高在 1.5 米以下 元 /m 150 土坯墙,墙高在 1.5-2.5 米 元 /m 160 围墙土坯墙,墙高在 1.5
6、米以下 元 /m 110 名称 类别计费 单位补偿 标准 备注棚墙高 4-6 米,钢骨架,跨度 10米(含 10 米)以上元/ 200大棚 棚墙高 4 米以下,跨度 10 米以内,间钢骨架或竹骨架元/ 150塑料太阳板顶(不含薄膜),不含地面硬化钢筋混凝土矩形板桥 元/ 1800 平坦石拱桥 元/ 1500 小桥石拱桥 元/ 2800 土筑水渠、水池 元/m3 30 水渠 水池 砖石砌水渠、水池 元/m3 150 水井手压井 元/m 30-40 特大口水井,可按挖土方,加砖石砌面积,加适当排水费用计算。 5 名称 类别计费 单位补偿 标准 备注肉坟 元 /冢 5000混凝土、整石坟墓、砖石坟墓
7、 骨坟 元 /冢 3500双冢 X2肉坟 元 /冢 3600土坟骨坟 元 /冢 1500双冢 X2泥井 元/眼 2000砖砌井 元/眼 10000沼气池 石、砖砌 元/m3 500 水泥砖 元/座 1500 石头 元/座 1500 甘蔗台简易木架 元/座 500 从主管道到户内水龙头 元/m 20 自来水主管道 元/m 35 18、20、22、32 门轮窑 元/门 7000-10000 包括烟囱砖窑老式土窑 元/座 8000-30000 包括烘干室 6 其他1. 电力设施、电信设施、有线电视设施等按具备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进行补偿。 2. 具有相当规模、内容复杂获补偿投资较大的地上附着
8、物的补偿,按专项设施迁建补偿。其迁建设计应以恢复原功能、原 规模、原 标准为原则,概算投资以不突破迁建成本为上限,并适当考虑废物利用。 3. 本标准未规定的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拆迁补偿,比照本标准同类项目的补偿标准或按照恢复原功能、原规模、原 标准为原则进行补偿。三、青苗补偿费补偿标准(一)常见短期农作物补偿标准作物种类 名称 类别 补偿价格(元/亩)水稻玉米番薯木薯花生草料粮食、油料、草料豆类2000糖蔗 2900甘蔗果蔗 3900作物种类 名称 类别 补偿价格(元/亩)蔬菜(含果椒 类、 莲藕、芋头、菜瓜类) 3507 7 挂果期 5000成长期 3500蔬果类地菠萝 、香蕉、木瓜、火 龙果、
9、人心果、草莓、姜、西瓜、香瓜、哈密瓜等 幼苗期 1200淡水养殖、种植 鱼塘、龟塘等水产品养殖4400其他短期作物 含间种作物 1200(二) 果树类补偿标准名称 规格 标准 备 注产前期(6 年以下) 45 元/株初产期(6 年树龄15 年)120 元/株鲜果类盛果期(15 以上) 200 元/株产前期(4 年以下) 50 元/棵初产期(4 年树龄15 年)160 元/棵干果类盛果期(15 年以上) 250 元/棵1.鲜果类主要包括苹果、桃、李、杏、梨、樱桃、荔枝、芒果、龙眼、杨桃、莲雾、番石榴、黄皮、青枣、板栗、柚子、梅、柿子、揽树、石榴等树种。干果类主要包括核桃、枣、柿、咖啡、腰果等树种
10、; 2.产前期为未结果期,大树移植二年内均按产前期对待;3.树木补偿后,树归原主;4.此标准指的是零星果树,规模种植达0.1 亩以上的按 5000 元/亩计。名称 规格 标准 备 注 8 产前期(树龄1 年)15 元/棵1.含葡萄架补偿;2.补偿后树归原主;3.产前期为未结果期;每亩最多补偿 140棵初产期(1 年树龄3 年)60 元/棵葡萄盛果期(3 年树龄35 年) 90 元/棵产前期(树龄3 年)15 元/棵初产期(3 年树龄5 年)60 元/棵盛果期(5 年树龄40 年) 100 元/棵柑、橙衰产期(树龄40 年)50 元/棵1. 补偿后树归原主。2. 产前期为未结果期。3. 每亩最多
11、补偿 66 棵。果树类苗圃苗木 6 元/棵 每亩最多补偿 5000 株。特大零星果树龙眼、荔枝、揽果、芒果、蜜林菠等胸径50 公分 2000 元/棵 (三)林木类补偿标准1.规模种植林木类补偿标准有收获林地 3500 元/亩;未有收获林地种植二年以下的 2000 9 元/亩;种植二至三年的 2500 元/ 亩;种植三至五年的 3000 元/ 亩;五年以上按收获林计算。2.自然生长林木类补偿标准郁闭度 0.2 以上的用材林成熟林,每亩补偿 800 元;郁闭度0.2 以上的薪炭林、灌木林,每亩补偿 600 元。3.零星林木类补偿标准零星种植青苗一般指利用房前屋后、宅旁隙间、田间地头、鱼塘塘基、村庄
12、内等土地上零星种植的规模不超过 0.1 亩,或者种植规模大于 0.1 亩但每亩棵数少于 10 棵以下的林地作物(不含已枯死植物)。名称 规格 标准 备 注胸径5 公分 30 元/棵5 公分胸径10 公分 60 元/棵10 公分胸径15 公分 120 元/棵15 公分胸径20 公分 185 元/棵20 公分胸径25 公分 260 元/棵25 公分胸径30 公分 290 元/棵30 公分胸径50 公分 330 元/棵乔木类胸径50 公分 2000 元/棵1.乔木类系指泡桐、杨树、柳树、刺槐、八角等用材树种;2.常青类、松柏类、观赏类等树种按乔木类对应标准的三倍补偿;观赏类树种主要指法桐、白腊、合欢
13、、国槐、栾树、 银杏、女 贞等;3.胸径测量位置为树高 1.3 米处;4.补偿后树归原主。白腊条 36 元/墩灌木类紫槐 45 元/墩每墩出条数达 1020 根 10 桑叉 120 元/墩其他 50 元/墩胸径50 公分 2000 元/墩名称 规格 标准 备 注用材类 0.5 元/棵苗圃观赏类 2 元/棵每亩株数5000 株,胸径较大,规模及合理株数符合零星乔木类的按乔木类补偿球茎类 50000 元/亩 百合、郁金香、剑兰等鲜切花其它鲜切花 30000 元/亩 玫瑰、菊花、非洲菊等草坪 8 元/平方米高羊茅、早熟禾、三叶草等(生产的草坪)胸径 5 厘米以下 20 元/株5 公分胸径15 公分
14、150 元/株15 公分胸径30 公分 250 元/株名贵树种胸径 30 厘米以上 2000 元/株胸径 30 厘米以下 500 元/株30 公分胸径50 公分 1000 元/株古树移植费胸径 50 厘米以上 2000 元/株名贵树种指:黄花梨、沉香、金丝楠、柚木、顶果木等树种。规模种植合理株数每亩不得大于 33 株。(古树、名树以林业部门为准)勒竹、撑篙竹 胸径 3 厘米以上 5 元/株单竹、苦竹3 元/条其他竹 胸径 3 厘米以上 2 元/条大丛 120 元竹类甜竹笋 中丛 90 元竹类胸径不足 3 厘米的不给予补偿。竹类从距地面 1.2 米处计算胸径,已作为林地计算的林木不付砍伐费。计算竹木果树胸径“以下 ”的不含本数,“以上”的含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