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补课师德师风建设体会第1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禁止有偿家教关于禁止有偿家教的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系统行风、校风、师风建设,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现代化的教师队伍,根据x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禁止公办学校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制定本暂行办法。一、禁止教师有偿家教的规定(一)严禁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利用学校资源、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偿家教班;(二)严禁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利用工作之便,强制或暗示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三)严禁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互相介绍学生或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四)严禁公办学校在职教师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任课。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处罚规定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分别予以如下处罚:(一)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即凡存在有偿家教行为的教师,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二)取消当年和第二年内评先、评优、聘任资格; (三)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学校可以根据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