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宣传学习制度规定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理论宣传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工作的实际,现制定以下理论宣传工作制度。 一、重点工作 (1)面对面宣讲重点内容 1.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开展以下重大主题宣讲活动: 结合上级提出的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四个能力”的部署要求和省局党组“抓发展、促和谐、强管理”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会议精神宣讲;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主题宣讲;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公民道德建设、党风廉政、党建教育等主题宣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题宣讲;深入开展“十二五”规划主题宣讲。 2.组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活动主题宣讲。广泛开展读书演讲活动,发挥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通过支部特色主题活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宣传教育。 (二)建立理论宣讲队伍 建立理论宣讲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健、龚佃利 成 员:王增友、陈西利、卢培玉、孙建东、尹贻敏、毕大伟、郭建、谭蕾、陈芮代子、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