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管理细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及要求(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将任务明确到具体岗位,责任到人,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紧密结合,免费为辖区内全体居民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每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完成职责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2)每年根据要求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重点工作内容,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制定岗位规范,建立规范的工作台帐,按照市卫生局关于信息报送的要求规定:于每月30日真实准确上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进度月报表。全面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 (3)服务项目工作目标要求: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65%;电子健康档案个人信息表和健康体检表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基础内容无缺失;六类重点人群的电子档案更新率、使用率30%。 健康教育:制定健教计划,完成年度工作总结;每年提供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每年播放6种以上的音像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