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聘用编制人员工资管理制度办法单位聘用编制人员工资管理制度办法 为切实加强X厅系统聘用编制人员管理,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充分履职,发挥应有作用。参照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自治区机构编制部门核定X厅的聘用编制,厅属事业单位聘用并依据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二、分配办法。(一)工资分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岗位工资主要体现聘用编制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兑现岗位工资根据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等资格条件确定相应的岗位聘用工资标准(详见附表)。通过参加国家统一考试或经自治区各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考核鉴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的,用人单位可以申报聘用并调整岗位工资。 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专业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