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方案一、考试科目与考试时间1、考试科目:xx市20x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分为统一考试科目、统一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三类。(1)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理化、政史、体育。(2)统一考查科目:地理、生物(初二结业考试)。凡未参加过xx市20xx年或20xx年地理、生物结业考查的,必须参加20xx年地理、生物统一考查,否则地理、生物成绩计为零分。凡参加过20xx年或20xx年地理、生物结业考查的学生,不得再参加20xx年的地理、生物考查,地理、生物成绩以20xx年或20xx年的结业考查成绩为准。(3)考核科目:实验操作与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综合素质评价。实验操作与信息技术考核由市教育技术中心组织,分a、b两个等级(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各50分,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a等,59分以下(含59分)为b等,普通高中招收的学生必须达到a等。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具体安排考务工作,其他考核科目由学校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比例按十教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