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良心和义务的关系 浅论良心和义务在道德教育中的作用三篇教师良心和义务的关系 浅论良心和义务在道德教育中的作用1良心对行为的道德调节的作用的特性之一是它的彻底性。彻底性的第一个表现在作用的深度上。“对于道德实践来说,最好的观众就是人们自己的良心”。用中国传统的伦理语言来说,良心最易使人“慎独”。礼记中庸中说“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但如何作到 “莫见乎隐,莫显乎微”的慎独呢?良心的作用十分关键。诗经大雅抑中说:“相在尔室,尚不愧于屋漏”。这是说看看你一个人独处屋中时,即使房门紧闭,你也仍然要提防 “屋漏”(屋漏在古代是指室内西北角北墙上的小窗,人在此处独处时没有别人监督,但古人认为上天会透过小窗监视,因此不能面对苍天起邪念)的。亦即,“天眼”是无时不在地注视着你的。实际上对每一个个体而言,这一“天眼”只能是天良或良心。良心作用的特色之一是使人无处遁形。比较一下良心的这种内在和深入的制约与许多外在的制约手段(比如法制)和勉强的义务要求的区别,就不难看出,良心的作用是最有效的。良心的作用的彻底性还表现在其作用的时间维度上,亦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