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委会议事规则3篇执委会议事规则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召集与议事程序,提高议事和决策效率,保证执委会依规行使职权,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是明确公司执委会的组织架构与运行方式、参会人员职责、权利与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第二章 执委会组织架构和职能第三条 执委会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主管安全生产、采购、资本管理)、财务总监和“三钢”总经理、VAMA公司CEO组成。董事长担任执委会主席、总经理任执委会副主席;执委会下设秘书处。第四条 执委会是公司经营管理层面的决策机构,其职能是:1.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进行贯彻、落实、督查;2.对运营层面工作进行分析,提出存在问题的解决思路和方向、方法;3.对战略层面工作进行情况汇报、交换意见、做出决策并监督执行;4.对业务条线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和考核,对高管人员绩效提出评价和考核建议。第五条 执委会的权限由公司董事会授予,执委会根据董事会授权行使以下职权:1.负责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决策,定期检查和讨论公司及子公司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