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第一条 湖南省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是由省人民政府设立,专项用于扶持大学生创业的资金,2009年度,其中1000万元划拨共青团湖南省委下属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负责管理和使用,专项用于开展扶持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保证专项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公开、公正,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24号)精神,制定本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分配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大学生开展创业的行业分布情况。 (二)大学生在创业就业领域所需帮助的类型和特点。(三)大学生中各类典型性群体的群体需求。(四)服务大学生创业就业项目的投入产出效能评估。 第三条 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方向。专项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在下列范围内使用:(一)用于为大学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