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归档文件整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 为适应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需要,规范归档文件的整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22-2015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规定了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归档文件的整理原则和方法。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对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归档文件的整理。其他门类档案可以参照执行。企业单位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基本术语解释(一)归档文件是指立档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文件材料。(二)整理是指将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组件、分类、排列、编号、编目等(纸质归档文件还包括修整、装订、编页、装盒、排架;电子文件还包括格式转换、元数据收集、归档数据包组织、存储等),使之有序化的过程。(三)件是归档文件的整理单位。(四)档号是在归档文件整理过程中赋予其的一组字符代码,以体现归档文件的类别和排列顺序。 第五条整理原则 (一)归档文件整理应遵循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