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2016年7月修订版)根据2013年10月在江苏省摄影家协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上通过的江苏省摄影家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经主席团研究决定,制定本细则。本细则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申请人基本条件凡提出加入江苏省摄影家协会的申请人,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年满十六周岁;2、赞成江苏省摄影家协会章程并由本人提出申请;3、需是江苏省摄协所属市摄协和团体会员单位的会员。第二条申请人业绩条件申请人的业绩条件为积分制。积分为5分以上(含5分,其中必须有2分以上为江苏省摄协相关条件,但是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或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中国摄协主办的品牌展、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重要摄影大展、大赛获铜奖以上,摄影理论文章获国家级文艺理论、评论类奖项铜奖以上的除外)者,可以提出入会申请。具体积分规定为: 1、从事摄影创作的申请人:序号业绩条件分值(5分制)A-1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或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中国摄协主办的品牌展、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重要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