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相关政策摘录 (湘财购【2012】14号)序号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备注1采购项目档案的 保存期限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第6页2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已列入年初部门预算的,应及时申报,在9月30日前完成政府采购;属于年中追加预算的,应在项目指标下达后30个工作日内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第6页3确认中标结果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超过5个工作日采购人未向财政部门提出异议的,视同自动确认评审结果第10页4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采购人应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备案第10,11页5应对质疑与投诉采购人作为被质疑人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采购人作为被投诉人的,应在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对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