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经营许可第三章 经营管理第四章 医疗机构购进、储存药品管理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药品经营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药品经营活动、医疗机构购进和储存药品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药品经营要求】从事药品批发或者零售活动,应当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从事药品零售的,应当方便群众购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自行销售其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也可以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从事药品零售活动的,应当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其他从事药品储存、运输等药品经营相关活动的单位,应当遵守本办法相关规定,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四条【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