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标准器具核准须知1、 项目名称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三、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四)计量标准考核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2号) (五)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 四、实施主体及受理范围 市质监局负责受理、审批市质监局组织建立的次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申请和各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市质监局委托各区市受理、审批所在辖区内的市直部门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和市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的申请。 受省质监局委托受理市质监局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在省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的申请。 五、许可条件(一)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齐全,计量标准器必须经法定或者计量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应当通过校准、比对等方式,将量值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