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拿地即开工”、“交房即发证”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XX区“拿地即开工”、“交房(地)即发证”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都满意”营商环境,不断提高利企便民服务水平,打通审批服务“最后一公里”。区政府决定对“拿地即开工”、“交房(地)即发证”改革进行试点,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改革目标 深入贯彻区委全会精神,紧扣“服务高质量,实现都满意”定位,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总结XX区历年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通过对标国际营商环境最高标准和最好水平,全力打造“拿地即开工”、“交房(地)即发证”改革试点项目,有效整合审批资源,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大幅度提升工业项目、出让土地项目、房产项目审批效率,全力打造审批最简、流程最优、材料最少、时间最短的审批流程,创新实现“工业项目、安置房项目拿地2个工作日内即可开工,开发商交房当场发证”的目标。 二、试点项目 1在列市“两重一实”、区“三重一实”项目试点基础上,拓展到全区工业项目、安置房项目拿地2个工作日内开工; 2“交房(地)即发证”:出让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