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廉政谈话制度实施细则-模板街道廉政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街道廉政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街道廉政谈话制度实施细则为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对领导十部的严格要求, 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增强全街道领导十部廉洁从政意识,使廉政监 督关口前移,根据中共*省纪委、中共*省委组织部 关于实行廉政谈话制度 的意见,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本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纪检监察机关和党委组织部门对领导十部进行廉政谈话,适用本办法。包 括本街道处直机关和村(居)担任领导职务和村两委十部。二、廉政谈话类型及对象谈话类型包括:任前谈话,诫勉谈话,纪工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 人的谈话,其他纪工委、组织部门需要进行的谈话。谈话对象:新提任的各级领导十部;在政治活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 工作作风等方面,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领导十部;在其职权直接管辖范围内发 生违法违纪问题或责任事故,但尚未构成渎职罪或责任追究的领导十部; 相关单 位党政负责人;其他需要进行谈话的各级领导十部。三、谈话内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