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右前旗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目的1、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组织管理机构,建立和理顺应对突发共公事件的防范、指挥、处置体制和机制;2、规范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分类,确定不同等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程序,明确政府各部门及相关部门、单位的责任和权利;3、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体系;4、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资源,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机制优化、反应灵敏的信息支持系统;5、通过预案实施,加强基础工作,实现防范系统化、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保障统筹化,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消除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保持和促进全旗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二)依据以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乌兰察布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依据,针对我旗突发事件特点,按照旗人民政府各部门职责划分,依法实施。(三)分类分级突发公共事件根据国家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