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英才荟高层次人才奖励支持申请指南 一、政策依据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若干措施的通知(福发20194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第11条。 二、政策内容辖区内经深圳市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按照市奖励50%的比例配套发放区级人才奖励。高层次人才的年龄、人才资质等未超过人才认定标准5年的,可视为相应层次人才给予区级奖励。在福田区工作的非全职杰出人才,可按照市级全职人才的10%给予奖励。杰出人才、国家领军人才和孔雀A类人才,可认定为类福田英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孔雀B类人才,可认定为类福田英才;后备级领军人才和孔雀C类人才,可认定为类福田英才。三、申请条件(一)申请人系辖区内经深圳市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申请按照市奖励50%的比例配套人才奖励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辖区创业就业两年以上,所在机构应在福田区注册; 2、已认定为深圳市高层次人才的包括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孔雀计划”A类人才、“孔雀计划”B类人才、“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