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依据为应对农村饮水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饮水困难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和海兴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1.2 工作原则1.2.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1.2.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当地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1.2.3 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县政府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