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粮食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及时、妥善处置连云港市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江苏省粮食应急预案、江苏省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连云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连云港市市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市内粮食市场供求异常波动,在一定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或异常波动的状况。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油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和进出口等方面的应对工作。在出现省级粮食应急状态时,依照江苏省粮食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1.4工作原则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对不同等级的粮食应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县(区)政府及市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行动,局部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