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莱西市自来水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定名为:青岛莱西市自来水公司第三条 本公司住所及经营场所的地址:烟台路59号第三条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实行厂务公开,加强劳动保护。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依法享受各项权力,承担各项社会义务。第四条本公司将秉承“务实、高效、诚信、开拓”的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安全、优质、低耗、多供水”为中心工作任务,努力构建和谐供水企业,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需求。通过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制约相结合地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和应变能力,在积极为社会作出贡献地同时,为职工谋取更多的利益。第二章经济性质第五条本公司经济性质为国有。第六条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以国家授予的经营管理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三章注册资金数额及其来源第七条本公司注册资金总额为玖佰贰拾伍万圆整第八条本公司注册资金来源是由国家投资。第四章经营范围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