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地震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贵州省防震减灾条例贵州省地震应急预案黔西南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黔西南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3 适用范围发生在本州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地震灾害以及州外发生的特定地震事件应对工作。1.4 事件分级根据地震造成的损失及破坏程度等因素,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级)四个级别。(地震灾害分级标准见附件9.1)。2 组织体系及职责2.1 州级层面指挥机构2.1.1 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州人民政府设立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州抗震救灾工作。总指挥长由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州人民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州应急管理局、州公安局、兴义军分区、武警黔西南州支队、州消防救援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