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细则(德育部分)(2020年10月修订)按照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百分制的评分标准中,德育部分占有10%的比重。为做好该项工作,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评分细则。德育成绩主要是从研究生思想政治、日常管理、学团活动、社会工作、各类文体活动所获荣誉等方面进行评分。德育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基础分为70分;研究生在学团活动、社会工作中的积极表现和在各类文体活动中所获得的荣誉等视情况进行加分,总分累计超过满分100分的,按100分计。一、基础分基础分为70分,主要包括: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有一定的科研能力。二、校园文化活动1、代表学校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学术活动、科技活动等 4分/项。2、参与学校举行的各类集体活动,如文艺晚会、运动会等3分/项。3、参与学院、班级组织的各类活动,2分/项。4、参加各项志愿服务活动,2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