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会员与会费管理办法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以下简称学会)是非盈利性社会组织,为规范学会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保证学会工作正常开展,为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开展必要的活动,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要求,结合学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会费收取标准(一)副理事长单位会员20000元/年;(二)常务理事单位会员10000元/年;(三)理事单位会员5000元/年;(四)其他单位会员4000元/年,其中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会员3000元/年;(五)个人会员100元/年;(六)学生会员不收取会费。第二条 会费交纳时间和方式(一)会费原则上应按届缴纳。新入会的从入会时开始缴纳会费,7月1日以后入会的,按当年会费的一半金额缴纳当年会费。(二)会费可以现金、支票方式直接交本会财务部,或通过银行转账汇款。户 名: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开户行:工商银行百万庄支行帐 号:0200001409089012486(三)开具由财政部印制的“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